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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鴻鋁業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20-106-08003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7/08/23
違規日期
2017/07/27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勒令停工
違規情節
貴公司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證(設證字第H3602-00號),惟未領有本府核發試車許可或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即逕行操作金屬軋造程序。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命貴公司停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1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新華路一段一五六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新華路一段156號
統一編號
53811653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