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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13-110027
- 處分日期
- 2024/11/22
- 違規日期
- 2024/07/19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放流水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189,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經本局於113年7月19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經於貴公司D01放流口採取水樣乙組送驗,檢驗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化學需氧量檢驗值339mg/L,標準值100mg/L、鋅檢驗值14.4mg/L,標準值5.0mg/L)。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89000元整,本局於113年8月21日函送達限期改善或補正通知書(通知書編號:006973),限期改善至113年9月20日,本局於113年9月27日確認改善完成在案。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暨放流水標準第2條規定,依同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款附表三、第8款附表八及第3條第1項、第2項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埤頭里關新路一段六二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關廟區關新路一段62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