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高雄市
  3.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

文號
23-111-07000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22/07/28
違規日期
2022/06/23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環保署南區督察大隊於111年5月24日督察發現洗車台未設置廢水收集坑及沉砂池(4點)、工地內車行路徑舖面未清洗及粗級配舖設厚度不足(4點)等缺失,乃依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8條、第10條及缺失記點處理原則等規定,共記缺失8點,本局111年6月6日高市環局空字第11102692900號函請貴局限期111年6月23日前完成改善,本局於111年6月23日複查發現,洗車台未設置廢水收集坑及沉砂池,洗車廢水未經過沉砂作用直接排入附近草溝,缺失屆期仍未改善,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限於111年9月30日前改善完成,並提送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限改日期:111年09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規定裁處,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屏東縣屏東市建國路二九一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美濃區美濃區及旗山區
統一編號
9100120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