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渼豐表面處理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0-103-020006
裁罰機關
臺中市
處分日期
2014/02/17
違規日期
2013/12/2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罰鍰金額
NT$2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20000元整,應立即正常操作,並限期於103年2月28日前檢具正常操作廢水處理設施之相關證明文件報請本局查驗,屆時未完成改善者,將依法按日連續處罰。限改日期:103年02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4條及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烏日區五光路一八九巷一二二號
違規地址
臺中市烏日區五光路一八九巷一二二號
統一編號
53051230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