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 文號
- 40-113-100007
- 處分日期
- 2024/10/11
- 違規日期
- 2023/08/01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3年○○月○○日至貴事業第三區管理處竹北營業所新埔淨水場稽查,經查該場事業廢棄物網路申報資料, 370001廢水處理程序之無機性污泥(D-0902) 112年8月至10月產出量分別為7.42公噸/月、100.12公噸/月、27公噸/月,已超出該公司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當下登載最大月產生量:4.5公噸/月之百分之十,逕未先行申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二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竹縣新埔鎮上樟路一段一五八巷二三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