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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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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030002
- 處分日期
- 2023/03/01
- 違規日期
- 2022/09/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24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1年9月27日派員會同環保署認可之檢測公司-台宇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環保署公告之採樣方法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採樣時貴公司M01製程正常運作中,其檢測對象為M01製程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A002、A014之排放管道P001進行異味污染物採樣稽查,本次檢測由貴公司代表楊○○全程陪同,經檢測結果其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4120,排放標準值為2000。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4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相關證明文件至本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2年06月20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第1款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附表一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附表一項次七及附表二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東區裕農路三九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崑崙路20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