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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全電機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40-107-120029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12/19
違規日期
2017/11/01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7年8月1日環署廢字第1070061751號函,專案編號:EP1070702)針對事業申報資料與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進行勾稽(勾稽區間:106年11月~107年6月),發現貴事業上網申報事業廢棄物產出量、貯存、清理量質量平衡有異常情形,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南京東路三段三四六號七樓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高原里福源路一三八、一三八之一號
統一編號
1182432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