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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40021
- 處分日期
- 2025/04/25
- 違規日期
- 2025/03/18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56,492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從事漆料化學製造業,領有本府核發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漆料化學製造程序(含接著劑製造程序)油漆化學製造程序(M01),操證字第H6885-02號」,屬應符合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之程序。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14年3月18日至該公司進行設備元件總有機氣體稽查檢測,其檢測結果:設備元件編號M01-1-E103-7-5-LP-01-0檢測濃度6,527.1 ppm,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及揮發性有機物空氣污染管制及排放標準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設備元件之淨檢測值不得大於1,000 ppm)。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6492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海湖里海湖東路一八七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海湖里海湖東路一八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