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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8-070019
- 處分日期
- 2019/07/09
- 違規日期
- 2019/04/3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觀音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或處理程序(M01),證號:H5325-01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派員於108年4月30日至貴公司(觀音廠)進行稽查,現場污染源(E001~E004、E006~E008)運作中,查(1)防制設備洗滌塔(A009)壓差0mmH2O,與許可證(頁次:10/19)核定範圍20~80mmH2O不符。(2)防制設備洗滌塔(A009)洗滌液流率及洗滌器壓降未每日紀錄,未依許可證(頁次:16/19)核定內容紀錄,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0月1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經建三路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觀音區經建三路五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