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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愛醫院
- 文號
- 30-106-100011
- 處分日期
- 2017/10/20
- 違規日期
- 2017/08/17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
- 罰鍰金額
- NT$38,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派員於106年8月17日至貴院稽查,貴院7樓污水設施無水且未操作、1樓集水井無妥善收集廢(污)水,並將產生之廢(污)水排至地面水體。前述情事,違反水污染防治法(下稱水污法)第28條及水污法第18條授權訂定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以水污法第51條第2項規定處分。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38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措施計畫及許可申請審查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及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1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旗山區大德里延平一路六八九號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旗山區延平一路689號
- 統一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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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