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桃園市
  3. 葡萄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龍潭園區廠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葡萄王生技股份有限公司龍潭園區廠

文號
20-114-02000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5/02/12
違規日期
2024/10/0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
罰鍰金額
NT$10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龍潭園區廠領有固定污染源「鍋爐蒸氣產生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竹環科操證字第HS301-02號),許可證有效期限自113年11月18日起至118年11月17日止。查貴公司龍潭園區廠前述製程屬「第一、二批公私場所應定期檢測及申報之固定污染源」管制對象,其污染源E001燃氣鍋爐之排放管道P001,檢測頻率為第3級,需每年進行定期檢測(粒狀污染物、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經查貴公司第一次檢測於110年7月30日(季別:七月至九月)執行定期檢測,依法應與第一次例行性定期檢測之相同季別期間內執行定期檢測;惟查貴公司未於113年7月1日至113年9月30日期間進行定期檢測,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自行或委託檢測及申報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龍園一路六八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龍潭區龍園一路六八號
統一編號
11880517
更新時間
2025/03/17 2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