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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2-120017
- 處分日期
- 2023/12/30
- 違規日期
- 2023/08/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2年8月10日派員至貴廠稽查,於周界嗅得些許異味情形,查貴廠從事金屬加工業,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金屬品加工程序-金屬表面清洗程序(M01)」操作許可證,現場酸洗槽區(E001)製程作業中,其空氣污染防制設備洗滌塔(A001)流率為14.63 m3/hr,(許可證操作範圍為30~45 m3/hr),與許可操作內容不符。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08月31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5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高山里獅一路六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楊梅區獅一路6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