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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3-020015
- 處分日期
- 2024/02/21
- 違規日期
- 2023/11/02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第5條
- 罰鍰金額
- NT$1,56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縣環境保護局於112年11月2-3日派員執行M04製程排放管道(P401)排放戴奧辛稽查檢測,經檢測結果戴奧辛實測值為1.39ng-TEQ/Nm³,未符合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0.5ng-TEQ/Nm³。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60000元整,請於113年5月23日期限屆滿前檢具符合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及M04製程相關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否則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81條第1項規定視為未完成改善,將依同法第62條第1項規定按次處罰。限改日期:113年05月23日。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戴奧辛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爰依同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規定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分期繳款中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西二路七號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伸港鄉溪底村工西二路七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