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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9-110002
 
            
            
            
                
- 處分日期
 
                - 2020/11/02
 
            
            
                
- 違規日期
 
                - 2014/06/04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單位於本市西屯區廣明段0610-0002、0580-0003、0613-0000地號等3筆土地施作浮雲客棧旅館新建工程,經本局查核結果,發現該工程屬水污染防治法事業分類及定義之營建工地,貴單位未於施工前檢具逕流廢水污染削減計畫報請本局核准,即先行施工且該工程已竣工,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規定;該工程已於107年3月7日竣工,無再限期改善之必要。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西平里西安街二七七巷五九號一至一三樓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廣明段0610-0002、0580-0003、0613-0000地號等3筆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