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紅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 文號
 - 20-106-040017
 - 裁罰機關
 - 新北市
 - 處分日期
 - 2017/04/26
 - 違規日期
 - 2017/02/2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200,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移動床鍋爐(E201)經旋風分離器(A201)及洗滌塔(A202)後排入大氣前之煙道(P201)執行採樣,檢測結果:粒狀污染物為112mg/Nm³(排放標準為100mg/Nm³),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0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6月3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之規定,爰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6條第1、2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武林街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武林街一五號
 - 統一編號
 - 34557673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