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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7-01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1/04
- 違規日期
- 2017/10/18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水污染防治法第2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7,65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該公司於臺中市后里區設立工廠,從事電鍍業,屬水污染防治法公告列管之「電鍍業」,領有本局核發之廢(污)水排放地面水體許可證,案經本局於106年10月18日8時30分派員前往現場稽查,經查該公司因廢水處理輸送設備液位馬達異物阻塞致功能故障,且未採取維護、防範措施,致製程廢水疏漏至周界外(牛稠坑溝)溝渠污染水體屬實,本局另於周界外疏漏處採水樣檢測結果,未符合放流水標準,核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765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4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28條第1項之規定,依行政罰法第24條規定及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是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廣福里三豐路三段七二六巷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后里區三豐路三段726巷5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