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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鳴環保工程行

文號
30-110-030012
裁罰機關
苗栗縣
處分日期
2021/03/25
違規日期
2021/02/02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工程行車輛(002-VR)於苑裡鎮社柑二路(國道3號東側橋下),傾倒水肥至水溝致污染水體環境。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30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中市大甲區外水尾段三九之一三地號,外水尾段三九之一四地號,外水尾段四○之一一地號,外水尾段四○之一二地號
違規地址
苗栗縣苑裡鎮社柑二路(國道3號東側橋下)
統一編號
25425497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