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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1-106-090003
 
            
            
            
                
- 處分日期
 
                - 2017/09/13
 
            
            
                
- 違規日期
 
                - 2017/08/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5,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何俊傑(即嘉聲環保工程行)所有車號765-SQ車輛於106年08月10日14時38分行經臺中市梧棲區中華路一段900號附近,經本局執行路邊攔查,稽查人員以不透光率試驗法執行之檢測結果為2.1m-1超過法定排放標準1.6m-1判定不合格,現場經駕駛人確認,並以此試驗結果為檢測結果,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5000元整,限於106年09月30日前至各縣市柴油車排煙檢測站複驗合格,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按次處罰。
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3條第1項及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3目之1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中山一路一段西巷二九○弄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梧棲區中華路一段900號附近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