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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朝安木耳廠

文號
20-109-100002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0/10/12
違規日期
2020/01/01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經查貴公司未依上揭規定餘109年4月30日前完成申報109年第1季(109年1月至3月)空氣污染防制費,且經通知後仍逾30日未申報,爰依同法第74條規定裁處。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5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4月30日。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4條第1項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西螺鎮埤頭里藍厝二二之一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西螺鎮埤頭里藍厝22-1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