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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和春營造有限公司

文號
20-110-010004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21/01/07
違規日期
2020/11/09
違反法條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2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勒令停工,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府水利資源處109年10月28日邀集各單位於本縣二林鎮新萬合段913、914地號進行現場會勘,查該土地堆置大量土石方,本縣環境保護局109年11月9日再次派員會同貴公司人員(土石方所有人)稽查,經量測土石方堆置量約3萬2,000立方公尺,已達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第5批堆置場實際堆置體積3,000立方公尺以上,經查所堆置土石方未申請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即進行設置及操作。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令貴公司自文到日起停工並於期限屆滿前應申請取得設置或操作許可證或清除土石方至實際堆置體積3,000立方公尺以下之改善證明文件向本縣環境保護局報請查驗。限改日期:110年04月13日。處環境講習8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第2項,爰依同法第63條規定暨「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規定。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福興鄉頂粘村東勢巷九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二林鎮新萬合段913、914地號
統一編號
97364765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