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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商行

文號
41-106-110189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7/11/21
違規日期
2017/07/07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
罰鍰金額
NT$1,2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本局於106年7月7日11時5分許派員抵達本市安南區海佃路一段34號查察,貴商行從事火鍋販賣,稽查當時沿所陳案址後方水溝勘查,確見水溝內有大量油脂與廚餘情形,經查油脂截留槽成效不佳導致後方水溝有大量廚餘、油脂淤積情事。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200元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第3款裁處。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安南區溪墘里海佃路一段三四號一樓
違規地址
臺南市安南區海佃路一段34號
統一編號
40743892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