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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9-100010
- 處分日期
- 2020/10/22
- 違規日期
- 2020/04/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核可之乙級廢棄物清除機構(許可證字號:106新北市廢乙清字第0035號),經查發現所設置擔任廢棄物清除技術人員李孟潔(原名李雅惠)於109年3月26日離職並於109年3月24日投保其他公司,惟未指定代理人○○離職日起15日內以書面報請本局備查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25條第1款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及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雙十路二段四七巷二弄一九號二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5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