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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3-110007
- 處分日期
- 2024/11/25
- 違規日期
- 2024/08/06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
- 罰鍰金額
- NT$144,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設立於本縣鹿港鎮中興里中山路303號1樓,領有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證(111彰化縣廢乙清字第0051號)在案,經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下稱環管署)中區管理中心於113年8月6日督查查獲(一)所屬清除車輛車號KLM-5122承攬清除源發企業社廢樹枝業務,經查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營運紀錄申報資料,未依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第6條規定準用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申報營運紀錄;(二)未依規定與委託人簽訂契約書,並保存3年。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44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及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及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中興里中山路三○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彰化縣鹿港鎮中興里中山路三○三號一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