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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良畜牧場

文號
40-111-010003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2/01/04
違規日期
2021/10/10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局於110年10月10日前往虎尾鎮大屯子段7xx地號稽查,查台端經營之畜牧場禽畜糞堆肥舍貯存地點發現未有防止地面水、雨水流入滲透之設備或措施,導致些許禽畜糞污染地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暨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2月0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6條第1項及事業廢棄物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第10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待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虎尾鎮大屯子段七三八地號虎尾鎮西屯里七鄰大屯二四八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虎尾鎮大屯子段738地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