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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警察局

文號
30-107-040004
裁罰機關
彰化縣
處分日期
2018/04/02
違規日期
2016/01/27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11,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1000元整,不另予限期改善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8條及水污染防治措施及檢測申報管理辦法第1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6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彰化縣彰化市中正路二段七七八號
違規地址
彰化縣秀水鄉東興段1249-1、1254、1254-1、1254-2、1255地號
統一編號
58807904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