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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70026
- 處分日期
- 2021/07/21
- 違規日期
- 2021/05/05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2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廠領有本府核發之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證「印染整理程序(M01)」證號:H6254-00號,經本府環境保護局110年5月5日派員至貴廠執行排放管道之稽查檢測作業,受測污染源為熱媒鍋爐(E101),現場污染源正常運作,受測排放管道編號為P101,受測空氣污染物為硫氧化物及氮氧化物。稽查檢測結果:P101硫氧化物檢測濃度為68ppm,不符合「鍋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所訂定硫氧化物排放管道標準50ppm之規定,核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2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茶專一街一二四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龜山區兔坑里茶專一街一二四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