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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4-050020
- 處分日期
- 2025/05/19
- 違規日期
- 2025/02/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
- 罰鍰金額
- NT$15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查貴公司為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所列管對象,本局於114年2月27日派員前往貴公司執行餐飲業空污防制設施法規符合度之查核作業,稽查時現場作業分為兩區,其中1區油炸煎台區未施作營運,惟查有未設置污染防制設施;另1區現場正從事調理作業,其所設置2座靜電集塵器正常運作中,惟查獲未依上述管理辦法落實填寫每日記錄操作參數及每月記錄維護保養或清潔等相關資料,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2項暨餐飲業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第5條第2項相關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50000元整,已書面認定改善完成。限改日期:114年05月10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3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4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不須繳納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西墩里福科路八六、八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西屯區西墩里福科路86號、88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16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