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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高雄淨水工程行

文號
42-101-080001
裁罰機關
高雄市
處分日期
2012/08/20
違規日期
2012/07/10
違反法條
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1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3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3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環境用藥管理法第21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4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已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鳳燕一街二○九巷一一弄一二號
違規地址
高雄市鳳山區鳳燕一街209巷11弄12號1樓
統一編號
93970044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