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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11-040011
- 處分日期
- 2022/04/13
- 違規日期
- 2022/01/2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111年3月3日申請乙級廢棄物清除許可變更,依據貴公司提送申請資料,經查清除車輛(KEJ-8201)已於111年1月25日繳銷牌照,顯未依審查通過之申請文件內容辦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暨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規定,本局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第1項暨違反廢棄物清理罰鍰額度裁罰準則(附表三項次3)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新上里新庄仔路七八八巷二三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左營區新上里新庄仔路788巷23號1樓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