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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1-108-120006
- 處分日期
- 2019/12/04
- 違規日期
- 2019/11/2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所有89年5月出廠(第3期車)的**-4367號自用小貨車,於108年8月7日行經本市仁德區二仁路一段353號對面,本局派員於該路段上目視稽查判煙認定有污染空氣之虞,本局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規定通知108年9月27日前到檢,又因故申請並經本局同意展延檢測期限至108年11月21日在案,該車輛於108年11月21日至本局柴油車排煙檢測站喜樹站完成檢驗,檢測結果黑煙達53%,超過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規定之限值-出廠於88年7月1日至95年9月30日之間排放標準為35%。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9年01月03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6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46條第1項及移動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5條及移動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裁罰準則第3條第1款第2目之2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9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大甲里二仁路一段四九一巷二八七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南區濱南路49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