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內容
  1. 首頁
  2. 臺南市
  3. 振喬企業有限公司
警告 本站資料僅供參考,實際狀況請向主管機關確認

振喬企業有限公司

文號
40-108-100013
裁罰機關
臺南市
處分日期
2019/10/17
違規日期
2019/09/04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本局派員於108年9月4日前往貴公司稽查,發現貴公司未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再利用檢核)送主管機關審查核准,即以進口之廢塑膠進行再利用作業。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8年12月1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2款附表2項次9之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臺南市安定區港尾里港子尾一五之九號
違規地址
臺南市安定區港尾里港子尾一五之九號
統一編號
23492864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