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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好牧場(廖學男)

文號
30-112-010005
裁罰機關
雲林縣
處分日期
2023/01/10
違規日期
2022/12/05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
罰鍰金額
NT$10,000
處分種類
限期改善,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台端所屬之正好牧場於111年12月5日經本縣環境保護局前往稽查,發現該場已於109年1月15日取得行政院農委會農田水利署雲林管理處搭排展延,依法應辦理水污染防治許可證變更,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10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12月12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14條第2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5條第3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雲林縣二崙鄉中華路六巷十號
違規地址
雲林縣二崙鄉中華路六巷十號
統一編號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