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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100004
- 處分日期
- 2022/10/06
- 違規日期
- 2022/08/18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為承攬工程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以上且繳交空氣污染防制費之營建工程(108重建字第434號營建工程)之營造業,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應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流向之事業(管制編號:F02B8714),經查上述列管工程所產出之廢棄物(營建混合物)由清除車輛(曳引車號:X3-***、半拖車號:8W-**)載運至工地場外,惟未於廢棄物清除出場前連線申報清運廢棄物等資料。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9月0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暨「以網路傳輸方式申報廢棄物之產出、貯存、清除、處理、再利用、輸出及輸入情形之申報格式、項目、內容及頻率」公告事項二(四)1規定,爰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規定裁處。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暨環境講習執行辦法第5條及第8條第1項規定裁處環境講習。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九二號九樓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三重區集賢路12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