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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3-030039
- 處分日期
- 2024/03/27
- 違規日期
- 2024/01/0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於本市仁X區從事廢塑膠再利用,於109年7月8日經本局解除再利用資格,於110年8月13日經台南市政府廢止公司登記。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南區環境管理中心於113年1月2日至貴公司執行督察,發現貴公司109年6月至110年5月期間,於未取得登記公司或工廠及廢棄物再利用檢核廠址(仁X區中正X路3X8號),收受廢PET塑膠(代碼:R-0201)進行再利用及販售,爰認定貴公司未取得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劃書即逕行營運。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爰依同法第52條暨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1項第2款附表2項次9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尚未繳款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仁德區二行里行大街一七二巷二六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高雄市鳳山區文南街4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