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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東陽股份有限公司大園廠

文號
40-108-080006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9/08/05
違規日期
2019/04/16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廠過期之報廢品,係交予茂昇畜牧場清運,作為養豬飼料,並簽訂「廚餘及下腳料清除處理合約書」,惟查於107年7月至108年2月間均未依規定申報該報廢品委託清運之聯單及產出情形。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北港里大工路一一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大園區大工路11號
統一編號
15319335
更新時間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