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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馳股份有限公司

文號
34-110-03000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21/03/20
違規日期
2021/01/22
違反法條
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
罰鍰金額
NT$60,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案查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10年1月22日下午2時33分派員至貴公司稽查,樣品室內貯有毒性化學物質「甲基異丁酮」2瓶,重量分別為724.1公克及1,489.6公克,共計2,213.7公克(含瓶重),含量99%W/W以上,其濃度已達列管濃度1%W/W以上,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列管之第四類毒性化學物質,惟貴公司未於運作前依法取得有效之毒性化學物質核可文件,核已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0年04月26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8條第4項之規定,並依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第59條第1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大潭里環科路一八○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觀音區
統一編號
12515799
更新時間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