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萇記泰安蛋品有限公司

文號
40-107-040055
裁罰機關
桃園市
處分日期
2018/04/30
違規日期
2017/12/28
違反法條
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0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
違規情節
貴公司送往再利用機構之廢蛋液及廢蛋殼,皆未依規定記錄送往再利用機構之日期、種類、名稱、數量、再利用用途及再利用機構名稱。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9條第1項及經濟部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第18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不須改善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白鷺里廣福路八七九巷一九九號
違規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廣福路879巷199號(萇記泰安蛋品有限公司)
統一編號
97373265
更新時間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