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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1-103-090014
                
- 處分日期
- 2014/09/04
                
- 違規日期
- 2014/07/10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二、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34條第1項之規定,第41條暨「使用中排放空氣污染物不定期檢驗辦法」第5條規定,並依同法第63條規定裁處。
三、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暨環境講習時數及罰鍰額度裁量基準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一、依據交通工具排放空氣污染物罰鍰標準第2條第1款第2目之2規定,排放空氣污染物超過排放標準者,小型車每次新臺幣3,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排放粒狀污染物經儀器測定超過排放標準(1999.07.01~2006.09.30出廠之黑煙(污染度)標準35%)1.5倍而未超過排放標準2倍者(54%~70%),每次新臺幣6,000元。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礁溪鄉三民村礁溪路三段一二九巷一五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員山鄉員山路一段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