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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07-040007
                
- 處分日期
- 2018/05/01
                
- 違規日期
- 2018/03/1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南區環境督察大隊於107年3月15日派員督察,經查貴社為燃煤飛灰(R-1106)再利用機構,僅收受台灣化學纖維股份有限公司新港廠產生之燃煤飛灰(R-1106)進行再利用,106年11月收受803.88公噸、12月收受460.97公噸,107年1月收受444.96公噸、2月收受264.3公噸,皆銷售予強勇工程有限公司作為再生混擬土粒料,查貴社未網路申報原物料使用量及廢棄物產出情形,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07年05月24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嘉義縣新港鄉月眉村月眉潭一四九之一○號一樓
                
- 違規地址
- 嘉義縣新港鄉月眉潭段月眉小段146地號(23.52412/120.35843)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