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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鈁有限公司

文號
30-114-040010
裁罰機關
新竹縣
處分日期
2025/04/22
違規日期
2025/02/06
違反法條
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
罰鍰金額
NT$67,500
處分種類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違規情節
貴事業於114年2月6日進行廢(污)水處理設施及污泥處理設施之功能測試,本局前往會同於放流口採集水樣送驗,結果其中總懸浮性固體測值35mg/L逾放流水準限值(30mg/L),已涉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規定。
裁處書主旨
罰鍰新臺幣675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4月1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裁處依據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0條第1項暨「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是否陳情
改善情形
已改善完成
繳納情形
無分期已繳清
事業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泰和里環北路二段二四三巷二六號
違規地址
新竹縣竹北市泰和里環北路二段二四三巷二六號
統一編號
12644225
更新時間
2025/05/17 2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