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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10-050011
- 處分日期
- 2021/05/07
- 違規日期
- 2020/11/06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
- 罰鍰金額
- NT$202,5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臺端所屬台欣小吃店現場從事餐飲業,烹飪作業中,設有1台靜電防制設備,經會同於周界外適當處所執行周界異味污染物採樣檢測,並已排除周界外其他相同干擾因素,檢測結果異味污染物實測值為36,未符合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工業區及農業區以外地區標準值為10)。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2025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0條第1項暨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1款及公私場所固定污染源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2條、第3條規定裁處。並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陽明街一三一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陽明街131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