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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10007
- 處分日期
- 2018/01/11
- 違規日期
- 2017/11/2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南科工一廠於本市安南區從金屬表面處理業,經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11月29日派員稽查M01其他金屬表面處理程序,現場製程運作中,防制設備A101-A108及A112-115袋式集塵器濾袋及監測設備壓降計已移除,另A107壓降未依規定記錄,未依許可證登載內容操作及記錄。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限改條件:檢具改善完成報告書(含改善之證明文件)。限改日期:107年09月28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第3項暨固定污染源設置與操作許可證管理辦法第20條規定,本府爰依同法第56條第1項暨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量準則第3條第1項附表規定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仁愛街三九八號
- 違規地址
- 臺南市安南區塩田里本田路二段五○○號A、B、E、F、G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