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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1-020055
- 處分日期
- 2022/02/16
- 違規日期
- 2022/01/12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案經本局於111年1月12日派員至貴事業(稽查地址:桃園市大園區中央路265-1號)稽查情形如下:1.稽查當時貴事業現場再利用廢棄物R-0201廢棄物貯存區與核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不符,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送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委託之機關審查核准後,始得營運;與事業廢棄物產生、清理有關事項變更時,亦同。」,貴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核准字號:H10812310026)再利用廢棄物貯存區平面配置圖未辦理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變更,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1年03月31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未如期改善,另開立裁處書40-111-040046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沙崙里中央路二六五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沙崙里中央路二六五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