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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30-106-050019
- 處分日期
- 2017/05/21
- 違規日期
- 2017/04/05
- 違反法條
- 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3,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原因事實:貴事業係屬土石加工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4月5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發現廢(污)水處理設施中:(一)污泥分離機(T01-3)多一馬達,許可未登載。(二)污泥最終沉砂池(T01-6)現場為圓柱型,許可登載為長方型。(三)現場污泥最終沉砂池(101-6)與沉砂池(T01-4)之間多一黑色桶槽,許可未登載。原因事實:貴事業係屬土石加工業,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6年4月5日派員前往稽查,稽查時發現廢(污)水處理設施中:(一)污泥分離機(T01-3)多一馬達,許可未登載。(二)污泥最終沉砂池(T01-6)現場為圓柱型,許可登載為長方型。(三)現場污泥最終沉砂池(101-6)與沉砂池(T01-4)之間多一黑色桶槽,許可未登載以上未依許可登載內容運作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3000元整。限改日期:106年05月05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第20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水污染防治法第48條第2項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九鄰南崁路二段一四二巷八之一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九鄰南崁路二段一四二巷八之一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