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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9-050003
- 處分日期
- 2020/05/07
- 違規日期
- 2020/02/27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府環境保護局於109年2月27日派員前往貴廠進行水泥乾式製造程序,水泥旋窯預熱機及生料磨排放管道(編號:P002)連續自動監測設施標準氣體測試檢測,測試結果:氧氣準確度為19.69%(低值),未符合監測設施性能規格(-15%≦標準氣體查核準確度≦15%),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並依據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附錄七之準確度性能規格值認定,標準氣體查核測試結果不符合設施規格值時,自收到檢測結果報告書次日零時開始,至修正後重新進行相對準確度測試查核、相對準確度查核測試後,其相對準確度、準確度測試結果符合設施規格值,且收到檢測機構之報告書次日零時為止。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2條第3項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14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62條第1項第3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宜蘭縣冬山鄉安平村大安路三五七、三五七之一、三五七之二、三五七之三號
- 違規地址
- 宜蘭縣冬山鄉安平村大安路357號
- 更新時間
- 2025/02/04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