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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0-114-010013
- 處分日期
- 2025/01/14
- 違規日期
- 2024/12/04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限期改善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營建混合物(R-0503)再利用機構,屬環境部公告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及應上網申報廢棄物清理流向之事業,本局至環境部資源循環署事業廢棄物申報及管理系統勾稽及113年12月4日至現場稽查結果,發現D-0803(廢布)網路申報貯存量1.5噸與現場貯存量0不符且廠區配置圖亦與現場不符,核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及第2款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限改日期:114年02月07日。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31條第1項第2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2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龍津里蚵寮路二五五巷五二號
- 違規地址
- 臺中市龍井區龍津里蚵寮路二五五巷五二號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