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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1-113-060002
- 處分日期
- 2024/06/06
- 違規日期
- 2023/11/27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
- 罰鍰金額
- NT$6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本局於112年11月27日依南投縣政府警察局仁愛分局攔查通報,至本縣仁愛鄉台14甲線1.5公里路段稽查,發現貴公司所有營業大貨車(車牌號碼KLF-8806)載運(裝)一般事業廢棄物(未符合肥料管理法肥料外包裝標示之禽畜糞),未隨車攜帶載明廢棄物來源及處理地點之證明文件,以供檢查,違法事實明確,已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0元整。限改日期:112年11月27日。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9條第1項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9條第2款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已改善完成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南投縣草屯鎮御史里御富路一六二巷五號二樓之二
- 違規地址
- 南投縣仁愛鄉台14甲線1.5公里路段
- 更新時間
- 2025/07/02 2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