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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3-107-050001
- 處分日期
- 2018/05/28
- 違規日期
- 2017/05/01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溫莎堡資產開發變更使用案(管制編號:W107W42004)」施工期程自106年04月01日至107年05月25日,實際申報日期為107年05月18日,未依規定於開工前申報空污費且逾期天數計412天,本案因逾期30日仍未繳納費額,故依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5條之規定裁處新臺幣10萬元整罰鍰。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處環境講習2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第2項及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金門縣金寧鄉盤山村伯玉路二段二二三號二樓之三
- 違規地址
- 金門縣金湖鎮尚義100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