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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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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20-107-030014
- 處分日期
- 2018/03/20
- 違規日期
- 2018/01/09
- 違反法條
- 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
- 罰鍰金額
- NT$100,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公司從事鋼鐵熱處理作業,稽查時現場作業中,以滲碳方式進行鋼材之處理,經查公私場所(工廠)登記設立日期為85年8月13日,核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告「第四批公私場所應申請設置、變更及操作許可之固定污染源(金屬熱處理程序)」,惟稽查時未取得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證逕行從事操作行為。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100000元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1項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第2項及公私場所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應處罰鍰額度裁罰準則第3條之規定,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57條裁處。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圳安里俊英街二五四號
- 違規地址
- 新北市樹林區俊英街254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