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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號
- 44-107-110005
- 處分日期
- 2018/11/05
- 違規日期
- 2017/10/05
- 違反法條
- 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
- 罰鍰金額
- NT$6,000
- 處分種類
- 罰鍰(非連續處罰)
- 違規情節
- 貴事業領有桃園市政府核發之甲級廢棄物清除機構清除許可證(106桃園市廢甲清字第0064號),應依「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授權訂定之「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略以):「...許可文件內容之變更,應於變更前依原核准內容辦理,並檢具變更申請表及其變更事項向核發機關提出申請。核發機關得就變更部分審查及核准(第1項第3款)。」,依貴事業106年7月14日千澔字第106071401號函所提變更申請文件,主要清除設備變更項目為刪減車輛(車號:600-RE),但經查中壢監理站資料顯示,欲汰舊車輛(車號:600-RE)已於106年4月26日完成過戶於璟鋒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並重新掛牌使用(車牌號碼為:KEA-8768),貴事業未取得清除許可證變更同意,逕行於106年4月26日將清除機具過戶予璟鋒環保科技有限公司,核已違反前開規定
- 裁處書主旨
- 罰鍰新臺幣6000元整。處環境講習1小時整。
- 裁處依據
- 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42條及公民營廢棄物清除處理機構許可管理辦法第16條第1項第3款之規定,並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5條裁處。依環境教育法第23條第2款之規定裁處環境講習
- 是否陳情
- 否
- 改善情形
- 不須改善
- 繳納情形
- 無分期已繳清
- 事業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里南崁路二段一四二巷五三號及五五號
- 違規地址
- 桃園市蘆竹區南崁路二段142巷53號
- 更新時間
- 2025/05/03 20:39